黨部公告

【公告】2016年新北市黨部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16.04.01    

2016年新北市黨部獎學金,即日起開放所有設籍於新北市、且入黨滿一年的在學黨員或黨員子女申請,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請下載並填妥表格,檢附相關資料,於本年四月1日至15日之間向本黨部提出,相關辦法如下。

2015年新北市黨部申請辦法摘要

獎學金獎額:
國中學生:三十名(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
高中高職學生:三十名(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
大專院校學生:六十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整)。
碩博士研究生:十五名(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申請資格:
(一)凡入黨滿一年之本黨部黨員及黨員子女,依規定在限期內繳納常年黨費之現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者。
(二)申請人104年上學期學業成績須達下列標準:
1、國中學生綜合表現實際分數八十分以上或五等第甲等以上。(請提供分數成績單以便評比)
2、高中、高職、大專院校學生智育或學科成績總平均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3、碩博士研究生學科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

申請手續:
(一)申請期限: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止。
(二)申請人應繳交下列證件,親自或以掛號郵件寄送本黨部。
1、申請表一份。
2、學生證影本一份。
3、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本人或家長之黨證影本一份。
5、成績單正本一份(親至黨部辦理者,正本當場驗核後可即刻發還)。

審核辦法:
(一)申請期限截止後,由人事評議委員會開始進行審查。
(二)在符合本辦法第五條之資格標準者中,依其學業成績從優擇定至額滿為止。
(三)若申請人之學業成績相同時,其優先順位為學生黨員,其次雙親黨員之子女,再其次父母之一為黨員之子女。其條件相同者由黨部抽籤決定。
(四)繳納常年黨費之規定係指該年度之常年黨費於2016年1月31日以前完成繳交,或於申請截止日前九十日完成補繳手續。
(五)申請資格限制:
1、凡日夜間補習學校、推廣教育班及在職班之學生均不得申請。
2、當屆畢業無繼續升學者不得申請。
3、碩博士研究生超過二年尚未修完者不得申請。

發給獎學金:
(一)除書面通知得獎人外,另於新北市黨部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二)得獎人需憑得獎通知書於公告日期始兩個月內向本市黨部領取獎學金,逾期視同放棄領獎恕不受理。
(三)申請者達到獎勵標準,但因限於名額無法獲得獎學金者發給獎狀以茲鼓勵。